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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办理入晋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0 14:29 浏览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办理入晋备案的通知

 

晋建办综字〔2015〕10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各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驻晋机构,各有关企业:
依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省外入晋建设工程企业纳入我省建筑市场统一监管的通知》(晋建市字〔2015〕97号)通知,为做好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工作,提供优质政务服务,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现将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办理入晋备案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省外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及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
!@二、接收时间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处(政务大厅)在每个工作日随时接收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的入晋备案申请。
三、备案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请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处(政务大厅)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其中《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从山西建设信息网(http://zjt.shanxi.gov.cn/)下载,填写完整后电脑打印),入晋备案附件材料一份。
入晋备案附件材料所提供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1:1黑白复印)统一用A4型纸,加盖企业印章,用白色软质封皮,胶粘装订成册。
(二)接收审查
对企业提交备案申请材料进行接收审查。
(三)发证公告
向备案企业颁发《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证》,并在山西建设信息网(http://zjt.shanxi.gov.cn/)上每月公布《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名录》。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