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公安局交巡警、土沃派出所融合业务技术用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1010786000528001),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5]164号、沁审管审字[2026]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县政府统筹外,其余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沁水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 4474 ㎡,总建筑面积 204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48 ㎡。主要建设内容为锅炉房、执勤楼、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道路及铺装、土方、围墙及挡墙、室外管线、亮化等配套工程。
其中:执勤楼,建筑面积:2019.44 ㎡;建筑高度:16.00m;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层数:地上三层。
锅炉房,建筑面积:28.56 ㎡;建筑高度:5.10m;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层数:地上一层。
2.2工程建设地点:沁水县土沃乡土沃村。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完成沁水县公安局交巡警、土沃派出所融合业务技术用房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期服务(竣工图编制、绿色建筑咨询等)、施工、采购、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计划工期要求:总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11个月)。
2.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要求如下:
(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执行信息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5联合体形式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各方承担的响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1日18时00分至2026年05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通过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xindian.com)在线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法: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网站(www.sxxindian.com)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届时。
5.3递交地址: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xindian.com)。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6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8.1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8.2提出异议的联系人:李通
8.3电话:0351-2772686
9、其他招标内容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的投标单位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完成注册同时在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xindian.com)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
9.3 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CA咨询电话:0351-6655773
平台客服电话:0351-8063868(工作时间09:00-12:00,13:30-18:00)
备注: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10、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 话:0356-7022483
电子邮箱:qsxzjj@163.com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水县公安局
地址:沁水县龙港镇体育路与新建东街交汇处人民法院西侧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56-7027514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李通
电话:0351-2772686
电子邮件:zzkt06@163.com